4年師生戀被揭發!小學6年級「遭狼師騙上床」她自責輕生 走前傳訊「拿命賠你可好?」法院重判出爐

師生之間若沒有拿捏好相處分寸,不僅對孩子的未來沒有幫助,甚至可能成為走上歧途的最大推手,桃園一名17歲的少女小玲(化名),從小學6年級開始就和徐姓班導發展出師生情以外的畸戀,這段走偏的感情一路交往了4年,一直到小玲的高中輔導老師發現這件事情才曝光,最後小玲在愧疚之下選擇留下遺書了結自己的生命...。

圖片來源:鏡週刊(示意圖)

根據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現年43歲的徐男2013年在桃園某國小擔任小玲的班導,同時也在住家旁的鐵皮屋設立國小、國中的補習班,當時小玲從小學6年級一直到國三都在他的補習班上課。據悉在2013年4月、小玲畢業前夕,徐男在補習班內對小玲表示「我喜歡妳」,也趁她來不及反應之際親吻她,更要求她不要告訴其他人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(示意圖)

自此之後徐男多次在補習班或出遊之際和小玲發生肌膚之親,甚至自備保險套、把課桌椅當床,同時不忘要求小玲記得吃避孕藥,從國小6年級到國三之間的4年,共對小玲猥褻、性交多達27次。不過全案曝光後,徐男第一時間否認對學生伸出魔爪,辯稱應該是在課業上糾正她才被指控莫須有罪名;不過隨後小玲證實彼此間確實存在性行為,2人的簡訊內容也十分曖昧,徐男已無法為所作所為辯論。

圖片來源:自由時報(示意圖)

不過全案還在審理的期間,小玲疑似對於徐男感到很愧疚,多次傳訊息問好友說「我是不是做錯了」、「覺得很對不起他」,不過最讓小玲心碎的是她也發現徐男和其他學妹搞曖昧,下定決心分手之際也在2018年7月16日留下遺失後失蹤,再被發現時已在新北是瑞芳區的魚感身亡。後續徐男遭檢方依「與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」起訴,原先桃園地院重判他16年10個月,上訴高院後則改判12年6個月,仍可持續上訴。

圖片來源:中時新聞網(示意圖)

在少女過世後,徐男在法院上強調自己真心為偏差行為感到抱歉,小玲在輕生前也曾傳訊表示:「對不起我毀了你的人生,我拿命賠給你可好?」遺憾認為當時如果有和對方見面,可能就不會發生憾事。悲劇發生後他自責萬分,也曾致電給小玲的爸爸、姑姑道歉,但對方皆不願多談,而高院除了判刑以外也判定徐男須賠償小玲家屬357萬元,徐男表示自己除了賣車以外也向好友借了3、400萬元,願坦然面對刑責。

圖片來源:今日新聞(示意圖)

藉著職務之便逞私慾...不僅讓未成年少女的心思扭曲,也斷送一條寶貴的生命,真的必須重罰!

資料來源:自由時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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