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扯!101歲失智嬤「3度通知當國民法官」審殺人案  桃園地院出面喊:「沒有不對阿」 

相信很多人都認為,若要當一位公正不阿、除惡務本的法官,除了需要有一定的司法概念之外,還必須有著一顆具清晰邏輯判斷的腦袋。然而最近有位高齡101歲的張姓婦人,明明早就因重度失智住在安養機構中心,但如今已經連續3年都被地方法院要求出庭擔任國民法官。整個事件曝光後在網路上引起一陣熱烈的討論,然而桃園地院卻表示一切皆符合規定,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。

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、台灣好新聞

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,張姓婦人的家屬表示,從去年至今住在安養中心的張婦已連續3次收到桃園地方法院通知,被選任為國民法官。雖然張婦的家人曾以掛號信函向地院通報張婦現況,甚至更直接打電話到法院反應,張婦失智狀況根本不可能擔任國民法官,然而不僅遲遲沒獲得任何回應,日前又收到法院通知,要求8月16日上午到法院模擬法庭預計審理的殺人案件,讓家屬感到相當離譜。

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

對此,桃園地院也表示,候選國民法官,若年滿70歲以上或有重大疾病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者,依法辭任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,但依現行的法律規定,還需待法院對候選國民法官發送「選任期日通知」後,即第三次名冊做成,才能依法辭任,目前的相關程序均依照國民法官法相關規定而為,並無違法或不當之處。

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

不過院方也表示,對於張婦的情況,地院確實也有需要改進的地方,為因應此種情況,將建議司法院訂定相關辦法,由審核小組於第一次或第二次通知國民時,就剔除年滿70歲以上,或有重大疾病致執行國民法官、備位國民法官職務顯有困難,且表明辭任之情形者,好顧及民眾實際的需要。

圖/翻攝自聯合新聞網、Flickr 

最後地院也認為,非常感謝張婦的家屬能藉此機會,提醒相關單位在程序上的規定能有優化的空間,而這也正是模擬審判之意義所在,相信未來司法院會因此案例,在國民法官制度上路前,不斷檢討優化程序,好讓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起來能更加地順暢。

沒想到原來還有這樣的規定....不知道大家對於整件事情怎麼看呢?

參考來源:聯合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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