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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駕撞死四口媽!父骨折、2女兒重傷「仍不知慈母死訊」 市府要求修法「殺人罪處置」:同車乘客也要罰
每每發生酒駕都奪去不少人的生命,然而黃男卻三度酒駕,尤其害范女喪命後,意識也還未清醒,甚至跟警方說自己很怕冷,要求員警:「你查嘛,我真的很冷,讓我穿一下衣服!」陳其邁對於多次酒駕害人命相當震怒,要求嚴辦,將黃男戴上手銬腳鐐,以「殺手級」重刑犯的規格對待,後續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、酒駕肇事致死的方向偵辦,而被范女的老公多處骨折、2女兒則是顱內出血、牙齒全斷,都還在手術中,恐怕還不知慈母死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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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局也提出5大修法建議,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,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。包含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,吊銷其駕駛執照,永久不得考領外,建議並沒入車輛;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,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,建議予以裁罰。另外,車主在知情情況下,除處罰鍰、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,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;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;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。
影、圖片來源:《ETtoday》、東森新聞 CH51
太誇張,明明就已經好幾次酒駕,為何還是可以繳錢了事?大家覺得該不該修法呢?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