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駕撞死四口媽!父骨折、2女兒重傷「仍不知慈母死訊」 市府要求修法「殺人罪處置」:同車乘客也要罰
酒駕帶走無數人的生命,還是有不少人喜歡喝酒後開車,甚至以「才喝一點點沒關係」的理由,故意要駕車,26日晚間高雄馬路上突然發生巨響,一名酒駕的黃姓男子經過河東路、國民街路口的時候,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范女一家人,事發後范女倒在斑馬線上完全無法動彈,15歲的女兒則是雙腿骨折、撕裂傷等,其餘2人則是輕重傷不等,不幸的是,范女送到醫院後還是救不回來,更誇張的是,肇事的黃男竟然已經是第三次酒駕,讓高雄市長陳其邁震怒了。
圖片來源:《ETtoday》,下同。
據《ETtoday》報導,當時范女一家四口正在過斑馬線,孰料遠方一台車竟朝他們疾駛而來,當場發生悲劇,警消獲報後將傷者送醫,黃男的酒測值竟然高達1.24毫克,他跟友人在咖啡廳就已經喝過酒,還自己特地準備濃度較高的烈酒飲用,結束後更誇張地堅持要自己駕駛,才會釀成大禍,然而從他過往二度酒駕的狀況來看,似乎對於酒後駕車、撞死人的後果毫不以為意,誇張程度令網友髮指。
駕駛的同車友人趙男,向警方辯稱自己有規勸希望讓自己駕車就好,但是黃男一把搶過鑰匙堅持要開車,在明知道酒駕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下,還是願意給酒駕者載,行為讓人看了直搖頭,如今鬧出1死3傷的大禍,他卻想三言兩語撇清責任,讓不少人聽了傻眼,警方目前依《道路交通處罰條例》開罰600-3000元,據悉,當時發生車禍後,照男友在車上協助報案,等到現場處理後,他自認沒有自己的事情便先行離開,等到警方通知後才發現事態不妙。
每每發生酒駕都奪去不少人的生命,然而黃男卻三度酒駕,尤其害范女喪命後,意識也還未清醒,甚至跟警方說自己很怕冷,要求員警:「你查嘛,我真的很冷,讓我穿一下衣服!」陳其邁對於多次酒駕害人命相當震怒,要求嚴辦,將黃男戴上手銬腳鐐,以「殺手級」重刑犯的規格對待,後續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、酒駕肇事致死的方向偵辦,而被范女的老公多處骨折、2女兒則是顱內出血、牙齒全斷,都還在手術中,恐怕還不知慈母死訊。
交通局也提出5大修法建議,針對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,建議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刑法。包含酒駕駕駛人除罰鍰外,吊銷其駕駛執照,永久不得考領外,建議並沒入車輛;對於酒駕肇事者之同桌共飲酒之人,明知其將酒駕而不予禁止駕駛,建議予以裁罰。另外,車主在知情情況下,除處罰鍰、車輛牌照吊扣3個月外,並建議吊銷車主駕駛執照;對於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,建議中央修法以未必故意之殺人罪論之;建議同車乘客需連帶負刑事責任。
影、圖片來源:《ETtoday》、東森新聞 CH51
太誇張,明明就已經好幾次酒駕,為何還是可以繳錢了事?大家覺得該不該修法呢?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